科技处、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、学报编辑部 2023年11月16日 | ||
各院(部): 根据《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镇高专﹝2018﹞30号文件精神,现启动2022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。 1.申报条件: ①成果的第一单位必须是镇江高专,成果时间为2022年1月到12月; ②科研项目要有上级经费到账,且跨年度完成的项目限申报一次; ③科研奖项以政府奖为准; ④已授予校高质量发展成果突出贡献奖的材料不再参加本次评选。 2.申报材料: 申请书(附件1)电子版发到联系人办公平台。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,连同装订好的支撑材料(需编排目录)1份,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11:00前集中报送至科技处321室。 联系人:李霞 联系电话:88962959 科技处 2023年11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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